江西挚诚律师事务所(原九江市志诚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的于一九九五年成立的九江地区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属于九江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并指导的市直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成立之初,合伙人分别是钱钧律师、王永生律师和吴民律师,执业律师为周会茂律师、丁益奇律师和刘发钧律师,特邀律师戴和茂。其中,钱钧律师、王永生律师、周会茂律师、丁益奇律师以及戴和茂律师均来自于九江市海事律师事务所,吴民律师来自于九江市涉外律师事务所。2001年,由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转所过来的汪志刚律师加入合伙人队伍,成为事务所第四位合伙人律师。现在,我们的律师队伍已经扩大到16人,他们是:钱钧律师、王永生律师、吴民律师、汪志刚律师、周会茂律师、刘发钧律师以及从江西赣北律师事务所转所过来的刘晖律师、刘知一律师,从江西求成律师事务所转所过来的黄庆春律师、胡文欣律师,从江西东太律师事务所转所过来的樊仁华律师,从广东转所过来的王助成律师,还有就是我们本所培养的刘合志律师、蒋张勇律师、李严伟律师和吴文文律师(女)。 事务所创立之时,我们即立足于九江地区的实际情况,把律师业务主要定位在律师传统诉讼业务上,始终狠抓律师的专业技能,致力于提高律师的“庭审实务”水平,现已逐渐形成具有“挚诚”特色的诉讼代理风格。在2004年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九江市司法局以及九江市检察官协会和九江市律师协会首次联合举办的“信华杯”检察官、律师诉辩大赛上,本所钱钧律师、汪志刚律师和刘合志律师组成的“挚诚所”代表队,一举夺得团体第二名的佳绩。钱钧律师还因此入围“九江律师代表一队”,参加随后由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以及江西省检察官协会和江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江西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诉辩大赛”。经过努力拼搏,钱钧律师同来自于江西擎天律师事务所的简武律师以及现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黄汉国律师一起组成的“九江律师代表一队”,荣获全省律师代表队“团体第一名”,钱钧律师勇夺全省律师代表队“个人第一名”。 在狠抓律师专业技能的同时,我们还坚决贯彻执行律师的执业纪律,始终树立为当事人和客户“挚诚”办事的执业观念。创所十余年,获得当事人和客户的无数好评,本所律师也从未被发现或查处一起违纪违规案件,忠实践行“以诚做人、以诚待人,以诚敬业、以诚执业”的“挚诚”理念。2008年12月,钱钧律师荣获“江西省首届十佳律师”光荣称号,部分律师当选为九江市政协委员,积极为九江市的经济建设建言献策。 近几年来,随着九江经济的发展,我们的业务范围也向公司法律顾问、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进行拓展,律师的个人特点也向“专业型”、“学者型”律师过渡。例如,通过多年的磨砺,王永生律师在不良资产、执行代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崭露头角,吴民律师在合同审查、法律方案策划、庭审辩论方面独具特色,刘合志律师在证券、交通肇事、人身伤害等法律服务专项上形成专业特长,刘晖律师专攻公司法律顾问、商事案件代理业务,蒋张勇律师钟情于军队法律服务,刘知一律师、樊仁华律师、王助成律师在九江西部已建立一定的服务网络关系,黄庆春律师和李言伟律师着眼于律师新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吴文文律师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周会茂律师和胡文欣律师所发表的文章不断被刊载,逐渐形成“学者型”律师特点。我们事务所的事业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我们律师的个人事业也在不断地迈向新的台阶。